首页» 教学管理» 制度文件
威尼斯9499登录学术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
发文时间:2026-10-22

为进一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完善资助育人体系,规范学术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有效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根据《威尼斯9499登录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政办字〔2026〕36号),结合威尼斯9499登录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评定对象和评选条件

1.学术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对象原则为基本学制内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及符合上级部门文件规定可发放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其他人员。

研究生获得学业奖学金的年限,原则上不得超过基本学制内在校学习时间。

2.学术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5)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6)按时缴纳学费并按期注册;

(7)研究生在学年内如有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校规校纪、考试成绩不及格、学术不端等行为,取消该生当年学业奖学金参评资格。

二、管理机构

学院成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学院主要负责同志任主任委员,委员包括学院主管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和学生工作的负责人、研究生导师代表、行政管理人员代表、学生代表,一般为5-7人。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在充分听取导师意见的基础上,负责本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初评、汇总等工作。学院设置专门工作人员负责本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日常管理工作。

三、奖励标准

学术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资助等级、资助标准与资助比例如下表所示:

学术学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资助等级、标准与比例

等级

博士研究生 (元/年)

硕士研究生 (元/年)

比例

一等

20000

14000

≤30%

二等

16000

12000

≤50%

三等

12000

10000

≥20%

当参评人数不足以按比例产生整数名额时,由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统筹调配,报研究生院备案。

四、评选办法

(一)评选原则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应坚持公正、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法规,贯彻落实学校相关管理规定,杜绝弄虚作假。

(二)评选时间

1.研究生新生的学业奖学金获得资格和具体等级在入学后确定。

2.硕博连读(含硕博直通、本科直博)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按照当年所修课程的层次阶段确定身份参与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

3.在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行动态管理,每学年评审一次。每学年初开始评审,一般于开学两个月内完成全部评审工作。评审时将综合考虑研究生的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等因素。在校研究生的学业奖学金各等级金分布比例,参照各年级研究生入学时由学校下达的相应分布比例。

4.因私出国学习、生病等原因办理休学的研究生,待其恢复学籍并按要求交纳学宿费后再行发放学业奖学金。

(三)评选办法

1.硕士新生学业奖学金。

(1)硕士新生奖学金评选对象,按照入学考核方式分为推免生奖学金、全国统考生奖学金和港澳台研究生奖学金3个序列。

(2)推免生,优先获得学院整体名额测算出的一等奖和二等奖名额。因推免考核不区分专业,因此,学院拟录取的学术型推免生按照复试加权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获得一等奖和二等奖。如遇同分考生无法同时获得同等级的奖学金时,则优先参考“专业笔试成绩高低”获得一等奖和二等奖。

(3)全国统考生,一般按照复试加权总成绩的专业排名情况,获得二等奖和三等奖。首先依据本专业拟录取总人数测算出各专业一等奖和二等奖的总名额,减去本专业推免生已分配的一等奖和二等奖名额,即为本专业统考生可分配的二等奖名额。最后剩余未分配奖学金的统考生获得三等奖。在统考复试中,录取专业方向调整的考生,获得三等奖学金。

(4)港澳台生,按照复试加权总成绩在全国统考生中的排名情况,确定等级。

2.硕士在校生学业奖学金。

根据硕士研究生入学后的学习成绩、科研能力和社会服务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其中学习成绩约占70%,硕士期间科研成果约占20%,社会服务工作约占10%。具体评审细则可由各班班主任、班长与全体同学协商后酌定,并报学院教务科备案。评定标准应进行量化,产生的评定结果应以百分制综合评分的形式进行反映(必须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各班级评定奖学金时,一等奖、二等奖获奖名额只能向下取整、不能四舍五入。

3.博士新生学业奖学金

(1)博士新生学业奖学金分为硕博连读转段(含硕博直通、本科直博)和统考招生(含普通博士、海外直博专项)两个序列。

(2)学院根据学校核定的各等级奖学金总名额,结合各专业博士新生人数比例将名额分配至各专业,分配名额一律向下取整。各专业一等奖、二等奖人数原则上分别不超过该专业新生人数的30%、50%,其余名额作为三等奖。按上述比例向下取整后仍有剩余名额的,由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结合各专业新生实际情况统筹调整。

(3)各专业一等奖、二等奖名额优先分配给硕博连读转段序列新生,具体分配规则如下:

①将各专业一等奖名额的1/2及二等奖名额的1/2,按硕博直通新生入学考试复试总成绩由高到低分配给硕博直通新生;剩余一等奖名额的1/2及二等奖名额的1/2,按本科直博新生入学考试复试总成绩由高到低分配给本科直博新生;若部分专业一等奖或二等奖名额为单数,或存在其他特殊情况,由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结合具体情况调整。

②硕博连读转段序列分配完毕后,各专业剩余的一、二、三等奖名额,先按普通博士新生入学考试复试总成绩由高到低分配给普通博士新生;仍有剩余的,再按海外直博专项新生入学考试复试总成绩由高到低分配给海外直博专项新生。

③专业新生人数不足3人,按30%比例核算一等奖名额不足1人的,该专业至少分配1个一等奖名额。

4.博士在校生学业奖学金。

博士在校生学业奖学金根据博士研究生入学后的学习成绩、科研能力和社会服务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其中学习成绩约占60%,博士期间科研成果约占30%,社会服务工作约占10%,具体评审细则由各班班主任、班长与全体同学协商后酌定,并报学院教务科备案。评定标准应进行量化,产生的评定结果应以百分制综合评分的形式进行反映(必须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各班级评定奖学金时,一等奖、二等奖获奖名额只能向下取整、不能四舍五入。

(四)评选程序

1.新生学业奖学金由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直接按照本细则评选标准确定。

2.在校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分为“学生申请-导师审核推荐-班级推荐-学院评定-学院公示”五个环节。学生申请时须提交学业奖学金申请表,并提供成绩单和科研成果复印件。

3.研究生新生、在校研究生的学业奖学金初评工作一般在每学年第一学期初进行。学院初评结果须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后报研究生院审定。研究生院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后,会同财务处将当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

4.对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首先在学院公示阶段向学院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实名提出。学院评审委员会及时核实研究相关情况,对实名提出异议的,予以答复。学生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证据充分,如果提供虚假信息、不实信息,可依据学校违纪处分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5.本实施细则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由威尼斯9499登录负责解释。如产生争议,由威尼斯9499登录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议处理。


威尼斯9499登录

2026年10月